黃易群俠傳M脫機外掛應用程式黃易神行
2781
4

[轉貼] 【情報】關於經驗值和角色能力點數。

sppymsn 發表於 2009-11-17 04:1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
只是在雙開帶另一隻時,隨手記一下經驗值跟昇級、配點的點數,都是一些基本的
東西,現在才打出來似乎沒什麼太大用處,有錯的話麻煩告知一下。
  • 關於經驗值:
    角色等級和怪差太多,得到的經驗會變少。
    比人物等級
    經驗獲取
    高 21 級以上
    0%得不到經驗值 。
    高 11- 20 級
    扣 10 % ~ 99 %每差 1 級經驗再-10%
    高 10 級 ~ 低 20 級
    100 %
    低 21-30 級
    扣 10 % ~ 99 %每差 1 級經驗再-10%
    低 31 級以下
    0%得不到經驗值 。
    所以大概打高 10級以內或低 20級以內經驗值才不會扣,小兵部份似乎不同
    小兵好像高過小兵等級 15級以上,就會沒經驗。
  • 關於角色配點:

    等級每級獲取能力點可分配屬性點
    01-20357
    21-40480
    41-605100
    61-806120
    81-1007140
    101-1208160
    合計657+5=662
    本身昇級能得到 657點再加一開始的 5 點一共是 662點。

    如果是分配到各能力上
    能力每點所需點數需求屬性點累計
    01-2012020
    21-4024060
    41-60360120
    61-80480200
    81-1005100300
    101-1206120420
    121-1407140560
    141-1608160640
    161-1809180-
    極端偏向配同一能力點的話最高大概 16x~17x左右..再點個體到 20,點數就差
    不多到底了,都是隨手記的,..應該有不少地方有錯吧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讚 幹 分享分享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j94129412 當前離線
UID
1544412
熱心
226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24 小時
經驗
80 點
積分
1870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8-6-1
閱讀權限
40
註冊時間
2010-9-11
論壇幣
1515 幣
聯合幣
3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5Rank: 5Rank: 5
j94129412 2010-11-12 23:19:18
京華爺!!

感恩啦~

話說回來

這版怎麼沒神麼人= =

謝謝分享^^
Nightstyle月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gackt1110 當前離線
UID
483748
熱心
42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8 小時
經驗
35 點
積分
98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8-8-5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7-8-8
論壇幣
6 幣
聯合幣
7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gackt1110 2010-11-15 13:01:59
感恩啦~
感恩啦~
感恩啦~
感恩啦~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ddt911 當前離線
UID
523697
熱心
56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3 小時
經驗
60 點
積分
60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1-4-24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7-8-30
論壇幣
299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ddt911 2011-2-24 08:45:02
感謝樓主
熱心分享
很棒很棒的文章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yobilove 該用戶已被刪除
5
yobilove 2011-2-24 15:29: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手機版 | Archiver | 外掛聯合國

GMT+8, 2024-4-29 09:36 , Processed in 0.062810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版權說明:
  本站不會製作、經銷、代理外掛程式。僅免費提供外掛程式下載前之掃毒及掃木馬等安全檢測驗證,協助會員遠離盜號危險程式。本站所有資料均來自網際網路收集整理,說明文字暨下載連結轉載自原程 式開發站。站上出現之公司名稱、遊戲名稱、程式等,商標及著作權,均歸各公司及程式原創所有,本站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本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

回頂部
第二步?
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