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易群俠傳M脫機外掛應用程式黃易神行
15112
36

[原創] 希望各職業配點技能點法【劍士.騎士.法師】

love2568173 發表於 2009-9-22 06:48: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
※劍士的幾種分類:
裝備劍士:新手適合的選擇,一開始的水錢消耗沒有很大,配合技能或者連續技可出現高傷害。
全力劍士:有強大的帳面傷害,但命中不高,需要背祭司練功。
技能點法:
刷刷劍:
雙手劍技3→聚氣3→流雲斬3→疾風斬10→光速斬(點滿)→雙手劍技5 聚氣5→恐嚇3
→熱血(點滿)→雙手劍技二5→熟練劍技5→乘風破浪
連技劍:
雙手劍技5→聚氣5→恐嚇3→熱血(滿)→雙手劍技二5→熟練劍技5→乘風破浪
在開始點熱血後,便可開始點刷刷劍的技能。
兩種點法最後還是合一的,只是順序的前後而已(前提是你要練到後期),
以下是技能需點滿的:
1.聚氣 2.雙手劍技 3.雙手劍技二 4.熟練劍技
5.熱血 6.疾風斬 7.光速斬 8.乘風破浪點不點都可
(劍士後期點數較鬆,可斟酌點滿)
而流雲斬和恐嚇都屬於前置技能,只需要點3即可。


※騎士主要分為:
拖怪騎(又可稱跳騎):前期較不好生等,但到後期之後•••嘿嘿~~~
單打騎(俗稱砍爆騎):前期練功超快,大霹靂pk無敵。
雙修騎(初期不建議) :新手練必死~~
能力點法:
騎士的配點與劍士相近,也是力量為主,敏捷為輔。
1基本配法:2力量1敏捷。
2特殊配法:全力量。
3其他配法:補一些體力。
建議基本配法即可,如果是拖怪騎,可以考慮補少許體力。
點體力的好處是:增加血量,以及極少的防禦力。
技能點法:
騎士的技能很吃緊,所以至少在130級之前得靠邊站。
拖怪就只先學範圍攻擊技能為主。
單打就只先學單打攻擊技能為主。
如果早期就雙修,下場會很慘。
雙修想達到大成,至少需要等級18x級以上。
1拖怪騎
單手劍技3→淨化3→十字攻擊3→八方攻擊10→十字神劍10→石破天驚10。
輔助技能請視個人喜好決定。 (挑釁好用嗎?)
2砍爆騎
單手劍技3→淨化3→砍擊3→爆擊5→點擊5→大霹靂5。
輔助技能請視個人喜好決定。
裝備點法:
基本配法的騎士,54級之前,只需要穿NPC販售的裝備即可。


※法師主要分為:
能力:
全智法:主流點法,為有財力的老手愛用,只穿G莊和KUSO裝。
裝備法:沒錢的新手點法,後期可用捲軸轉全智。(小弟就是裝備法)
技能:
純火法:每一種火屬法術練滿
純冰法:每一種冰屬法術練滿
純冰法跟純火法建議熟讀咒語也練到滿
冰系攻擊速度快距離遠
火系是攻擊強大(帳面數字很高)
持杖技不必學(學這幹嘛啊~~)
技能點數的運用:每次升級都會有3點的技能點數,初級魔法都不需點到滿,
把點數點到下一階魔法可以學習的需求即可,把最強的魔法點滿就對了!
火冰雙修(火主冰輔):
火柴棒5→火柴棒連擊10(我點到滿,有人建議不要點滿,但點滿比較好練)
→狂暴火精靈10→狂暴烈焰10→馭火術5→烈火鳳凰10
馭火焚身(廢技!乾脆拿來學範圍)

冰劍術5→冰瀑術10→(道理跟火柴棒連擊一樣)→凍結術10→狂暴寒冰10
魔人附體(看個人吧,全智可點可不點,裝備建議點到5~10)
(雙修就是學到狂暴寒冰和狂暴烈焰10級滿,才算雙修完,之後馭火術、馭冰術就要看自己的喜好)
瞬間移動(沒用啊!該死的時候就會死)
範圍技
火風暴5 →火精靈10→隕石召喚10 (以上是你學了馭火術,火系法術威力會提昇,所以盡量先把點術花在火法術)
冰柱術5 →冰凍術10→暴風雪10

評分

!number_of_participants! 1論壇幣 +8 收起 理由
xiaoqing + 8 熱心分享

查看全部評分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讚 幹 分享分享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HIDE666 當前離線
UID
235276
熱心
47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14 小時
經驗
52 點
積分
52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1-8-27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7-2-22
論壇幣
2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HIDE666 2009-10-1 09:04:56
回來玩希望 打算開新人 又不知道怎麼點   真的剛好 @@

非常感謝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bruce3322 當前離線
UID
400431
熱心
38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29 小時
經驗
43 點
積分
43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0-12-26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7-6-12
論壇幣
24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Yahoo!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bruce3322 2009-10-18 11:53:57
@@!   還不是很了解  謝謝大大   讓我有了方向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junjun1218 當前離線
UID
2928
熱心
115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42 小時
經驗
113 點
積分
290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20-2-4
閱讀權限
25
註冊時間
2006-7-8
論壇幣
4 幣
聯合幣
13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Yahoo!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3
junjun1218 2009-10-18 18:02:35
感謝大大分享唷

感激感激

YCT17B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455060 當前離線
UID
1335153
熱心
25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3 小時
經驗
24 點
積分
24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0-4-9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9-10-20
論壇幣
93 幣
聯合幣
1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5
455060 2009-10-20 14:09:26
騎士我覺得100↑以上在點些體就好了@@

砍爆我是稱攻速這樣打2.3下就可以爆一次打怪很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kom4kimo 當前離線
UID
1110039
熱心
33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11 小時
經驗
29 點
積分
114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8-8-6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9-1-14
論壇幣
35 幣
聯合幣
6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6
kom4kimo 2009-10-20 16:51:53
感覺妳提供的好意見唷受益良多0.0~~~~~~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GN0021818 當前離線
UID
599743
熱心
12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1 小時
經驗
12 點
積分
12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0-1-7
閱讀權限
10
註冊時間
2007-10-17
論壇幣
14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Yahoo!查看個人網站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1
7
GN0021818 2009-10-29 09:12:36
感謝大大分享 ~~~~~~~~~~~~~~~~~~~~~~~~~~~~~~~~~~~~~~~~~~~~~~~~~~~~~~~~~~~~~~~~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c810908 當前離線
UID
1342043
熱心
9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0 小時
經驗
9 點
積分
9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09-10-31
閱讀權限
5
註冊時間
2009-10-31
論壇幣
13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1
8
c810908 2009-10-31 11:41:36
不然就鐵匠比較好嘍
不過還是謝謝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schopper1234 當前離線
UID
330001
熱心
19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2 小時
經驗
7 點
積分
46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8-8-6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7-4-4
論壇幣
12 幣
聯合幣
6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9
schopper1234 2009-11-2 19:50:40
感謝分享 正愁不知道怎麼配點..........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etpk9527 當前離線
UID
999371
熱心
10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3 小時
經驗
6 點
積分
28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8-8-7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8-8-25
論壇幣
3 幣
聯合幣
6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10
etpk9527 2009-11-2 21:47:43
謝謝分享 很實用
有鐵匠的嗎?
我新手~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1234下一頁

手機版 | Archiver | 外掛聯合國

GMT+8, 2024-11-22 05:29 , Processed in 0.069122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版權說明:
  本站不會製作、經銷、代理外掛程式。僅免費提供外掛程式下載前之掃毒及掃木馬等安全檢測驗證,協助會員遠離盜號危險程式。本站所有資料均來自網際網路收集整理,說明文字暨下載連結轉載自原程 式開發站。站上出現之公司名稱、遊戲名稱、程式等,商標及著作權,均歸各公司及程式原創所有,本站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本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

回頂部
第二步?
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