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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關於版上的消圖文&變速文相關資訊(08年1月22日)NEW

simon999 當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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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999 2008-2-3 11:42:59
原帖由 mkmkmk1 於 2008-2-3 10:13 發表


冒犯? 一點都不冒犯 放心 我喜歡跟會員討論:)
那篇變速文章我早前已經寄信通知發文者關於投票方案了,
畢竟民主時代 大家都有提出建議的要求,
因此我也給予此投票決定的機會,
發文者的文章是否通過依然 ...

針對您這句話『這句話不覺得有違反設定的版規嗎??』那句話的意義是在解說觀察會員也是聯合國的一分子,
如果正如那句話所說得 『只開放給觀察會員』,是否他跟版規所設定的有衝突 我想應該是沒有...
↑ 只開放給觀察會員... 沒有舊例明文規定怎樣開放的模式,所以我當他只是是觀察會員的資格就行才會那麼說的0.0...
在說如果不是只有觀察會員資格就可以取得還附加一些什麼樣的條件!! 那麼也不是隨便什麼人就可以索取到意思不是嗎??
既然不是那麼方便就可以索取到!! 那麼發言刪文又是重要文件的事情~ 要求刪的人資格又怎麼可以這麼隨便呢??
那麼不就是隨便一個人進來吐個幾句就可以封鎖刪文了嗎?? 既然索取需要資格認定那麼提出重大事件的人是否資格也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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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mkmk1 2008-2-5 00:00:00
原帖由 simon999 於 2008-2-3 12:12 AM 發表

針對您這句話『這句話不覺得有違反設定的版規嗎??』那句話的意義是在解說觀察會員也是聯合國的一分子,
如果正如那句話所說得 『只開放給觀察會員』,是否他跟版規所設定的有衝突 我想應該是沒有...
↑ 只開放給 ...


針對您樓上兩篇文章,
第一篇回應:在現今社會法律這東西大家都知道,就拿台灣的憲法跟美國的憲法來舉例說明好了,兩者的共同點就是在明文規定的法律中存在著一個叫做彈性條款的東西,彈性條款意味著在社會國家的不斷變化之下立即做出相對應的法律修改與更新,回到我們這小小版規來說也當然存在著這東西,會員每日遽增,每個會員的作法不同,想法不同,分享的東西亦不同,RF版區從開始的無人問津到現在版規從無到有,到現在不斷更新,都是來對應新的環境。

第二篇回應:也正如我原先說明的一樣,如果只針對觀察會員,那麼我會想出一套針對觀察會員所做出的申請規定,以您說的隨隨便便就可以申請倒是不可能發生的,針對提出刪文者的個人資料,該會員的在線時間高,所得積分亦是高,接近正式會員的程度,並無您說所說隨便喔,況且當下我也回覆該要求會員不可能立即刪除必須由會員們作討論,當然需要所有RF版區的會員來作個決定,因此才發起投票,但是投票內容亦住明清楚,投票必定回覆,可是發現太多太多人指投不回,那麼結果我會晚些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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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999 當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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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999 2008-2-5 01:16:58
原帖由 mkmkmk1 於 2008-2-5 00:00 發表


針對您樓上兩篇文章,
第一篇回應:在現今社會法律這東西大家都知道,就拿台灣的憲法跟美國的憲法來舉例說明好了,兩者的共同點就是在明文規定的法律中存在著一個叫做彈性條款的東西,彈性條款意味著在社會國家 ...


針對第一篇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新的做法難道不需要先定立在實施嗎??   新的條規難道不需大家投票來決定?? 還有新條規要實行不該給各緩衝期嗎??

而這個新規則不該只適用在於對某族優勢才來提出封鎖刪文.. 這樣的投票太狹隘了.. 如果要這樣投票來決定...

那麼所謂的公平應該不侷限對哪族優勢的置頂文都必須投票來處理!!  也就是說應該針對以後是否公開置頂文的文章都應該照此法投票來決定..
這樣才有公平性不是嗎?? 提出刪文的會員他所提出是覺得對bc兩族不公平所以要求刪文..
那麼投票的方向應該不是變的很狹隘吧! 只因為對某族不利就臨時進行投票決定...   
假使其他族也提出呢?? 也這樣要求比照辦理嗎?? 那麼為何不公平起見以後置頂文都用投票來決定要不要公開發布呢?? 那就不會特別感覺照顧哪族了
而不是狹隘的只有對一族提出這樣的要求才作這樣的投票處理... 如果置頂公不公開從以前到現在都是用投票決定.. 也就不需我在浪費唇舌了... (那是沒爭議的)


至於二篇您的回應 我簡單說出看法... 如果索取置頂文需要規定身分跟條件... 為何要求刪文者不需要呢??

您說的話" 該會員的在線時間高,所得積分亦是高,"接近正式會員的程度"  是接近但是還有距離吧!! 為何不等真正成為在說呢??都這麼近了不是嗎??

那麼這樣說好了!!  假設我快接近正式會員積分達14那我現在就能拿到置頂文了嗎??(如同要求刪文者現況積分只有14) ... 所謂的平等在哪??

他積分14可以要求刪掉置頂文... 我積分14能不能拿到置頂文呢??.. 雖然注重每各會員要求感覺上好像很平等,但是仔細去比較一下.. 平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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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999 2008-2-5 02:47:17
針對投票有些看法!!
[消圖或變速]的文假設他(A)是一個人.. 而他(A)作了一件事情"搶停車位"... 被搶的(B)提出他(A)必須處以死刑(刪除)...

但是在現今的法律上他(A)並無犯任何法規... 而搶停車位是否要處死刑也必須要把這項"新法規"經過程序審核通過才有法律實效.. 也才有規則性..

在法律上必須觸犯法律才會有罪..  在現今在民主的國家沒有說法律上沒有罪,就先投票來決定這個人要不要死刑?? 並且沒有訂立這項新法規就先定罪(犯哪條?)..
如果這規則不先訂立出來... 那麼以後有人犯同樣的過錯.. 也就沒有規範那又何需訂立法規呢??
有人提出你應該處死刑.. 但你並無犯罪也無先例,就開始進行投票決定你生死!!
(重點是過往搶停車位要處死刑??新規定有沒有審核過?? 公佈實行跟時效上讓人有所準備呢??) 這樣執行的法律有誰不會懼怕??
這讓我想到過去的威權時代... 臨時一個"莫須有"罪名... 一位民族英雄(岳飛)就該死.... 宋朝有沒有這個法呢?? 是岳飛死了才有流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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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mkmk1 2008-2-5 23:38:52
對於您上面兩篇回覆我依然有我的想法與理由,
但是繼續的這樣辯論下去也是沒有結局的,
就好像立法機關永遠都在討論著一個老舊的問題,
目前來說投票已經結束 但是我始終不給於結論,
就是因為想再聽聽看會員們的意見,
不然您直接說出您的解決方案,
我在由您的說法中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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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999 2008-2-6 00:12:35
這幾篇文該表達該.. 傳達的意思也差不多了.... 我想在論版中有這的心聲應該非只我一人吧!!

當然主權還是在版主那... 版主要用投票就投票... 想怎麼處理都可以...

自知無權力要求版主要怎麼作,更別說是要求刪文之類版主就聽馬上就來進行投票...
(已知任何事情還是要看版主大人意願偏向何方來作裁決)

藉由這幾篇的回覆了解了版主的想法.. 大致已知未來走向.. 勞煩之處還見諒..

見字離~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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