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易群俠傳M脫機外掛應用程式黃易神行
1826
13

[轉貼] 變態PT的練法

zsylgh 發表於 2007-8-12 19:00: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
公測剛剛開始的時候看了些POST說PT重要什麽的,也知道越級練PT行的通,就練了個戰士瘋狂越級,練到20後有突然看到說近戰也應該順便練一下遠攻,就去練了,但發現練不上去了,就重新看了個號練,練的時候發現,不管你越多少級只要不MISS,PT都是你打一下就算一次,我就拿底級的武器來練,發現打怪一下,PT還是那麽多的升。
  現我就說一下,我個人覺的PT最變態的練法:裝備最好弄黃金的,防禦不容易死,剩藥,外加練防禦。
  武器准備兩種,一個低級的一個黃金適合自己等級的,低級武器練PT用,反正PT不根據你的傷害值多少來算,只根據你的等級與怪的等級差別打一下算一次。這樣你的PT上去也只是時間的問題了。另外准備黃金的武器主要是爲了有時PT滿了後等級沒上去沖級用的。雖然變態了點,但有時間的話這樣的練法是練PT的一個好辦法。當然不知道這算不算一個BUG了,呵呵。強調一點,你這樣練PT別人沒怪打的時候,看你打的慢可能會過來幫你一把,雖然鄙視這種人,不過這種人是存在的。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讚 幹 分享分享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gtooo923 當前離線
UID
144302
熱心
34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303 小時
經驗
129 點
積分
129
精華
1
最後登錄
2011-2-27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7-1-8
論壇幣
170 幣
聯合幣
3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Yahoo!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gtooo923 2007-8-13 07:03:26
我是認為基本上用處不大
PT真的要提早練不然會死的很慘.....請自行體會(本人因為PT砍了兩隻47等人物)
發文是希望回文...不要一昧的淺水...造成沒人想分享!!~
注音火星文退散.....XD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安小毛 當前離線
UID
136117
熱心
127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202 小時
經驗
103 點
積分
432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5-11-6
閱讀權限
25
註冊時間
2006-12-31
論壇幣
321 幣
聯合幣
9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3
安小毛 2007-8-13 07:59:38
最近練一隻小號的砲兵為了練他的遠PT
發現壓在一個等級練PT滿不錯滴哦...
36級打強化電蠶PT有160  放遠技能PT不知為何會2倍變360
我穿35級的遠裝(只有腳是強化的)這樣被電蠶打才6~8xx滴血(還有拿29強盾)
喝2千的水 拿35飛刀+29強盾打超好升的......
又可練遠又可練盾哦^^yociexp189.gif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JEFFYU50 該用戶已被刪除
JEFFYU50 2007-8-13 12:09: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只好註冊 該用戶已被刪除
5
只好註冊 2007-8-13 14:53: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073843326 該用戶已被刪除
6
073843326 2007-8-13 18:52: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bansi11 該用戶已被刪除
7
bansi11 2007-8-13 21:06: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薩夜 該用戶已被刪除
8
薩夜 2007-8-14 13:5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bcmoon 該用戶已被刪除
9
bcmoon 2007-8-15 16:48: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GNOAA045514 該用戶已被刪除
10
GNOAA045514 2007-8-28 21:19: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12下一頁

手機版 | Archiver | 外掛聯合國

GMT+8, 2024-11-28 19:50 , Processed in 0.061097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版權說明:
  本站不會製作、經銷、代理外掛程式。僅免費提供外掛程式下載前之掃毒及掃木馬等安全檢測驗證,協助會員遠離盜號危險程式。本站所有資料均來自網際網路收集整理,說明文字暨下載連結轉載自原程 式開發站。站上出現之公司名稱、遊戲名稱、程式等,商標及著作權,均歸各公司及程式原創所有,本站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本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

回頂部
第二步?
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