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易群俠傳M脫機外掛應用程式黃易神行
1751
3

[分享] 談談目前的血劍跟力劍

邱建霖 發表於 2010-7-18 20:09: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
在的遊俠基本上就是兩種,血劍和力劍,偶爾能見上幾個力血平均的.血劍和力劍的爭論由來已久,這塈琱]不多說了,主要說說目前這兩種劍的前景吧.
  改版後遊俠開始成雞肋了,PK上沒啥優勢了,碎金可以閃了,以前的連招全部報廢.這對於力劍就是致命的打擊啊!也許有人說現在還是能看見劍能連上一套啊,這個確實,這堣]順便提下目前劍的連招吧,僅供參考啊,閃光+破軍+碎金+40法寶+截脈+散射.目前這個好像挺多人用的,但是這一套下來是秒不了人的.力劍追求的效果就是秒人,現在這一套下來是菜鳥的話就睡下了,換了其他職業背60法寶,全身經久甚至是塔裝的人是遠遠不夠的,那麼接下來就是自己被人虐了,力劍本來血就少,禁不起幾下打.跟電法打吧,你一套弄不死人,人家一套就能把你給廢了.電法60法寶傷害牛啊,1600的血隨便,要是會心了,1800的血沒商量,加上前面的連招,加起來最少2400的血.火法更不用說了,給火遁放倒了那傷害基本上只多不少.天君你秒不了人家那也沒戲看,手法好的天君很難近身.幽明,雖然被削弱了,但是也不好打,60操作好的幽明同樣難近身.羅刹更不用提,一個改版羅刹大翻身.唯一還能打打的就是金剛了.奇們的話沒打過60級的,不清楚情況如何.現在力劍的PK情況絕對不容樂觀.另一方面,血劍就不同了,算熬出頭了,其實不能用"熬"這個字,只是以前血劍的優勢差距不大,很多問題看不出來.現在改版後就不用了,不說別的,最起碼PK的生存空間就大了許多.請注意,我這堛澈e提是對於那些開了60法寶,裝備好的其他職業來說的.所以請不要跟我說血劍以前如何如何.現在的血劍開60法寶,只要裝備過得去,血都能有3000吧.甚至有多得離譜的.開了60法寶,裝備也不差,傷害也低不了哪里去,這樣P起K來大大增加了勝算.再一方面,現在的人都喜歡去塔,血劍在塔的生存空間絕對比力劍要大.
  在副本方面,血劍跟力劍差別不打,半斤八兩的.以前看過不少的討論血劍跟力劍的POST,老說血劍在副本有很多優勢,還可以當副Tank.大哥,想當坦克還不容易,改行玩力士呀.我承認,血劍在副本媢鴭颽藒o事件來的時候死得沒那麼快,但是大家也不能否認力劍的輸出就是比血劍要可觀呀.血劍跟力劍比輸出確實要差點,玩力劍的都知道力量不僅僅加攻擊,還能提高物理會心幾率,所以力劍的物理會心率是絕對比血劍高的.
  本人在這媦g這篇文章,並沒有貶低任何一方的意思,我只是比較客觀的指出彼此的不同.沒有抬高血劍也沒有壓低力劍.其實看過我以前的文章的人應該本人是力劍,個人還是喜歡高攻高暴的感覺,所以以後仍然會義無反顧的走力劍的路.




點我進入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讚 幹 分享分享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qetuos789 當前離線
UID
1541786
熱心
196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1 小時
經驗
100 點
積分
100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0-9-7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10-9-7
論壇幣
390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qetuos789 2010-9-7 17:44:46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令我獲益良多~~~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jet.hsieh 當前離線
UID
1544946
熱心
12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1 小時
經驗
12 點
積分
12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0-9-11
閱讀權限
10
註冊時間
2010-9-11
論壇幣
4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1
jet.hsieh 2010-9-11 22:15:44
感謝大大無私的分享,獲益良多~~~~~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oohua0906 該用戶已被刪除
oohua0906 2011-1-8 15:43: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手機版 | Archiver | 外掛聯合國

GMT+8, 2024-11-28 14:04 , Processed in 0.047518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版權說明:
  本站不會製作、經銷、代理外掛程式。僅免費提供外掛程式下載前之掃毒及掃木馬等安全檢測驗證,協助會員遠離盜號危險程式。本站所有資料均來自網際網路收集整理,說明文字暨下載連結轉載自原程 式開發站。站上出現之公司名稱、遊戲名稱、程式等,商標及著作權,均歸各公司及程式原創所有,本站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本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

回頂部
第二步?
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