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基本版規,呼籲會員勿觸犯版規》 
     
                                                                     ※以下版規由幫幫副主席制訂※ 
 
※嚴禁以下各種行為※               
 
 
1.嚴禁回覆少於(中文)5字(英文)10字  
2.嚴禁在多篇文章使用相同回覆
  
3.嚴禁重複發帖與文章
  
4.嚴禁同一詞使用超過兩次
  
5.嚴禁複製他人文章
  
6.嚴禁刊登廣告、家族、公開個人資料、或者發帖來路不明網站
  
7.嚴禁使用注音文
  
8.嚴禁亂回覆(文不對題/灌水)
  
9.嚴禁未經過作者同意而亂意轉載
  
10.嚴禁筆戰、汙辱等等(短訊息,髒話字眼等都計算在內)
  
11.嚴禁設置文章閱讀權限高於本身閱讀權限(如有特殊情況,請取得該版版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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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會員於所有版區累積警告滿五次則永久禁言, 
 
若於同一版區被同一版主舉發三次則依照以下所述進行懲處。 
 
犯行較小的處置方式:(如:注音文、重複發帖、重複用詞、內容貧乏..等。) 
第一次違規:(警告+1 不扣分) 
第二次違規:(警告+1 金錢-2) 
第三次違規:(警告+5 金錢-20) 
 
 
犯行較大的處置方式:(如:灌水、留下即時通訊、刊登個人家族或網站、筆戰、謾罵、發問文、無意義文、複製他人文章或回覆..等) 
第一次規勸:(警告+1 金錢-20 經驗-1) 
第二次規勸:(警告+1 金錢-40 經驗-5) 
第三次規勸:(警告+5 將該會員所有金錢、經驗、威望、魅力歸0) 
 
不可饒恕的行為:(如:散佈木馬病毒、販賣外掛..等。) 
直接刪文,並永久禁言處分。(警告+5所有金錢、經驗、威望、魅力歸0) 
 ※警告只適用於觀察會員國,正式會員國以上只需用評分※ 
 
警告制度已改為僅註記不扣分:這是為了給會員改過的機會,而不會因為一次警告就黑單。 
 
請所有會員珍惜自己的帳號,切勿不信邪一再違反版規,切記,滿5次警告就送永久禁言。 
 
  
對於違規被處分欲求申訴者請至《會員申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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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份內容引用 安南的秘書 主席之公告文※ 
 
 
新增嘉獎項目,沒有實際分數增加,但可與警告相抵!!   
 
嘉獎部分僅針對有被警告過的會員,若表現良好可給予嘉獎一支,系統不會自動相抵,但版務人員可目視做判定,例如原本警告五支給予禁言,若該會員有兩支嘉獎便可扣除兩支警告,也就是說實際只有三支警告,這時候就不須給予禁言處分,由於嘉獎與警告一樣同屬於註記功能,所以給予各位版務人員彈性空間,只要該會員表現良好即可給予,但若會員未曾被警告過或是警告與嘉獎持平,這時候就不能使用嘉獎來做獎勵,而是給予實質的金錢獎勵,請各位版務多加注意 
 
  ※有不足之處將隨時修正※ 
 
 
 
[ 本帖最後由 代書 於 2007-12-14 08:0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