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易群俠傳M脫機外掛應用程式黃易神行
899
4

[分享] 40才開始的醫者

玄天小志 發表於 2009-3-29 23:49: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
醫者就只有2條路(施毒、針灸)可以練....
前期剛開始玩....不懂大概都會點...主智.副X...
又加上 針灸..大法....三絕針....(真的是抓癢用)
又更加強醫者練法攻的導向......

但醫者練到25  跟  35
多了~~~蝕骨腐筋+勾魂奪魄    (不能合擊)...
說真的 不能合擊 傷害就稍微降低了~
但我還是有點滿...都點到100....可是很少用
始終如一....繼續施毒....

接著醫者到40...
就有....封手脈+封足脈     (可合擊)
唷~這個可以合擊 而且後座力(最後一下) 滿大力的傷害100多~
這個我還是有點滿......
只是SP燒滿凶的......

我準備2套裝備 智裝  力裝
我醫者的素質....主智+副力...
職業技能...目前可以點的 ...通通都滿了...
智裝...法傷200多...
力裝...物傷18X多...
這傷害不是很準...因為智力各半分散掉了...要是合在一起就不會這麼低了~

考慮另個問題......玩法攻的醫者裝備 都是跟鬼謀合裝...比較貴一點~
力裝就比較便宜....
在加上技能問題......
總不能從頭施毒(唯一可以合擊的技能)到結束吧.....到遊戲倒閉那天...
況且...
目前我的素質配點不是極致....算是普通的....
要打也打不痛.要爆擊也沒有.....

所以要是改成  主力+副體+分配少少去能量......(封手封足需要的SP很大量..)
補血輔助~通通都是看技能等級....智慧高不會補比較多....
所以轉換成物傷醫者.....是不是會比較好呢....又打又能補~
不知道有玩醫者的各位看法如何呢??!!!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讚 幹 分享分享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killkwok 當前離線
UID
1054609
熱心
13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6 小時
經驗
13 點
積分
13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0-2-16
閱讀權限
10
註冊時間
2008-10-23
論壇幣
1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1
killkwok 2009-3-30 20:51:43
力智醫
不錯= =
我也有想過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FunG`` 當前離線
UID
868167
熱心
27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14 小時
經驗
27 點
積分
27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09-6-24
閱讀權限
20
註冊時間
2008-5-25
論壇幣
10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2Rank: 2
FunG`` 2009-3-30 21:12:39
唔該晒樓主 @v@...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polckpr123 當前離線
UID
1162891
熱心
374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35 小時
經驗
362 點
積分
362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4-8-20
閱讀權限
25
註冊時間
2009-3-25
論壇幣
183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3
polckpr123 2009-3-31 20:17:24

謝謝大大分享

YCT60B
謝謝囉∼∼∼∼!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polckpr123 當前離線
UID
1162891
熱心
374 值
嘉獎
0 次
違規
0 次
在線時間
35 小時
經驗
362 點
積分
362
精華
0
最後登錄
2014-8-20
閱讀權限
25
註冊時間
2009-3-25
論壇幣
183 幣
聯合幣
0 枚
幸運鑽
0 顆
招待卷
0 點
查看詳細資料
Rank: 3
5
polckpr123 2009-3-31 20:42:40

原來醫者也是很強的

YCT60B
謝謝你啦!!!!]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手機版 | Archiver | 外掛聯合國

GMT+8, 2024-11-23 21:07 , Processed in 0.059206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版權說明:
  本站不會製作、經銷、代理外掛程式。僅免費提供外掛程式下載前之掃毒及掃木馬等安全檢測驗證,協助會員遠離盜號危險程式。本站所有資料均來自網際網路收集整理,說明文字暨下載連結轉載自原程 式開發站。站上出現之公司名稱、遊戲名稱、程式等,商標及著作權,均歸各公司及程式原創所有,本站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本程式所有權歸外掛聯合國所有.......

回頂部
第二步?
第三步?